跨國投資陷阱:外國人來台公司登記注意重點,防範逾期居留風險
近日台中地院針對一起跨國投資糾紛案做出判決。一名韓籍鄭姓商人欲來台投資韓式料理餐廳,委託國內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公司設立登記,卻因居留證申請瑕疵導致逾期居留遭遣返,不僅餐廳被迫歇業,向會計師求償新台幣 328 萬餘元之訴訟亦遭法院駁回。此案揭示了外國投資者在台設立公司時,若未能精確釐清「公司登記」與「移民居留」兩大領域的法律界限,將面臨巨大的營運風險。
案例回顧:誤認委任範圍 跨國投資慘付代價
判決書指出,韓籍原告鄭男於民國 112 年計畫在台設立「咖啡漢拏山有限公司」,並委託「禾勤會計師事務所」代辦公司設立與工作證申請。鄭男主張委任事項包含居留證申請,然會計師僅協助取得工作證,且疑似錯誤告知居留申請時程,導致鄭男遭移民署限期出境。
台中地院審理認為,雙方委任契約明確載明事項僅限「公司登記」與「工作證」,未含居留事務。法官強調,移民法規並非《會計師法》規範之專業範疇,且原告已非公司股東,無權以個人名義對公司營運損失求償,故判決鄭男敗訴。此案例成為外國投資者在台尋求代辦服務時的警示教材。
專家解析:外國人來台公司登記之關鍵注意事項
外國人(含法人或自然人)在台投資設立公司,程序相較於國民更為複雜,涉及跨部會的行政審核。以下為專業會計師建議之關鍵流程與法律風險點:
一、 投資許可審核(投審司審核)
外國人來台設立公司前,首要步驟為向經濟部投資審核司(原投審會)申請投資許可。此階段會針對投資人之身分(排除陸資背景)、投資資金來源及經營事業項目進行嚴格審查。資金匯入後,需經過審驗程序方可進行後續登記。
二、 「公司登記」不等於「居留許可」
這是跨國投資者最常見的誤區:
- 公司登記: 確立企業的法律主體地位。
- 工作證(聘僱許可): 允許特定外國人受僱於該公司執行業務。
- 居留證(ARC): 屬於移民署管轄,證明外國人在台合法居住的身分。
如上述案例所示,即便順利完成公司設立與取得工作證,若未在法定期限內向移民署申辦居留證,仍屬違法居留。
三、 權益與責任的法律定性
在法律委任關係中,委任書(Proposal/Contract)的文字精確度至關重要。跨國投資者應明確區分財務稅務委任、工商登記委任與法律/移民諮詢之不同。
尋求「可靠且具整合能力」會計師之必要性
針對跨國投資,僅能辦理財務報表的會計師已不足以應付多變的法規環境。外國投資者應尋求符合以下標準的會計師事務所:
- 具備跨部門協調經驗: 熟稔經濟部、勞動部及移民署三方行政邏輯,能提供一站式的時程規劃(Timeline),避免行政斷層。
- 合約條款透明與專業分工: 可靠的會計師會在委任書中詳列服務邊界。若涉及移民或居留事務,應結合專業移民服務機構或律師,確保客戶身分合法性。
-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: 專業會計師應主動提示跨國投資中可能遇到的法規落差,而非僅被動執行業務。
【法律建議】 外國投資者來台設立公司前,應務必確認代辦機構是否具備處理「外國人投資(IA)」之專長。一份完善的委任契約與專業的顧問諮詢,是保護投資成果、避免因行政程序失誤導致經營中斷的唯一防線。
想了解更多關於外籍人士來台投資之相關規範與公司登記實務,請諮詢具備跨國經驗之專業會計師團隊,確保您的投資之路穩健合法。
參考資料: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617005028-260402?chdtv